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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案例:非婚生子女可否争取抚养费

来源:天斗离婚律师网|0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16

非婚生子女可以争取孩子抚养费吗?说道这个问题,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而且咱们在实践中也可能会遇到那种因为没有结婚生的孩子,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折让当事人特别苦恼,那么如果我们用上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争取到这部分的抚养费吗?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下天斗律所专业的离婚律师的案例,来告诉大家,非婚生子女应当如何争取孩子抚养费,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案例:非婚生子女可否争取抚养费

 

案件是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抚养纠纷案,代理律师是咱们天斗律所的婚姻领域占乐胜律师,咱们先来看看诉求: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双方非婚生女雷某某由原告抚养;2、被告按每月5000元支付自2009年7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的抚养费71万元,并自2021年5月12日起按每月5000元支付抚养费,直至雷某某年满18周岁止。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于2007年4月相识,并于2009年7月12日生育非婚生女雷某某。女儿自出生后,被告从未履行任何抚养义务,一直由原告单独抚养。为使女儿健康成长并得到良好教育,原告每月为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保险费等支出在1万元以上,经济压力较大。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故诉至法院。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案例:非婚生子女可否争取抚养费

被告辩称:认可被告与原告的关系,认可雷某某是双方的非婚生女,同意雷某某由原告抚养,同意支付抚养费,但是原告主张的抚养费过高。

 

这期间,被告因为各种原因拒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称其2009年至2013年无业,2014年开始做生意,一直赔钱,其是某市某区某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80%,但是代持。原告称被告经济条件很好,自雷某某出生以来被告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

 

看到这里很多当事人都会觉得无奈,对方打感情牌,自己不忍心,最后为难的还是自己,那么通过咱们律师代理起诉过后,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呢?

 

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本案中,雷某某为原、被告之非婚生子女,出生后一直跟随原告生活,被告同意雷某某由原告抚养,本院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作为雷某某之生父,应对雷某某履行抚育义务,但原告主张的抚养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本院结合雷某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抚养费金额。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原告雷某英与被告胡某峰所生之女雷某某由原告雷某英抚养,被告胡某峰自二O二一年七月起每月向雷某某支付抚养费三千元,直至雷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二、 被告雷某英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雷某英支付雷某某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至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抚养费三十六万元;

 

三、 驳回原告雷某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50元,由原告雷某英负担2650元(已交纳),由被告胡某峰负担2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这是一个胜诉的案例,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法院是支持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这一块的,因为都是父母,虽然没有婚姻关系,但是抚养义务是必须的,所以大家遇到这样的问题千万不要犹豫,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解决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