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这6种约定无效!
来源:天斗离婚律师网|0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26
在离婚协议中,有些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约定。那么有哪些约定无效?
一起看下去吧!
情况1
离婚未来3年不能再婚!
离婚协议中的再婚限制条款无效。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律赋予公民的个人权利。
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情况2
离婚之后不能和别人生孩子!
离婚协议中有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无效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或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受与他人协商的限制。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育禁止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情况三
你和别人的孩子不能继承财产。
一方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无效。
继承权只有在死者死后才开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本人取消,他人不得干涉。除非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取消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四种情况
以后再处理。
房地产转让手续
约定对子女的财产赠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际上是对子女的赠与。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赠与的,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为准。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只约定了房产给子女,但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导致子女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种情况
20岁出国留学要交孩子抚养费。
要求在孩子年满18岁之前支付儿童保育费是无效的。
父母有法律义务在子女年满18岁之前抚养和教育他们。孩子年满18周岁后,如果孩子没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的法定义务就解除了。父母对子女的帮助是自愿的,法律没有强制限制。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降低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标准。
情况六
让我把我爸爸的房间给你作为补偿。
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有时候,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双方为了补偿对方或者其他原因,往往会约定案外人的财物归对方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一般会被认定无效。夫妻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
这里不涉及委托代理关系或认可。上述这6种无效约定
大家都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