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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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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对方拖着不肯离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1-07

       有人总是问:我想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离婚,就是不配合我,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想继续跟他在一起了,难道就没有一个办法,让我尽快的离婚吗?对方不同意离婚,我就离不了婚了吗?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现在这个文明社会里,就没有离不了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的精神就是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离婚肯定是能离的,只是时间的问题。那么关于离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看看看吧。

      我国法律判决离婚的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那么在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决你离婚的。因为什么,就是因为现在的婚姻太脆弱了,有的夫妻一言不合就要闹离婚,对待婚姻如儿戏,今天结婚,明天离婚了,后天复婚了,因此为了保障婚姻的稳定性及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存在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

第一次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那么法律上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都有哪些呢,如何来认定这些证据呢,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离婚是这样规定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视为感情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这五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具备任意一种情形请求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都是会判决离婚的。

那么上述五种证据,法院在审理时是如何认定呢,我们来一一来分析一下。

1、重婚指的是夫妻二人已经结婚登记了,但是其中一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其他人成为了夫妻,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认定为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明明自己已经是已婚身份,却违背道德有另外的非配偶关系的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属于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采取的身体暴力,致使另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这种行为必须一直断断续续持续着,并且有伤情报告提供,否则不能认定为家暴。因此当夫妻中的一方遇到家庭暴力,如果想离婚的话,一定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并且在医院进行治疗,留有记录,这样离婚时可以直接认定为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当然也包括虐待配偶的另一方,但是家庭暴力仅仅包括身体暴力,可不包括冷暴力和言语暴力哦。

4、遗弃家庭成员,一般指的是,本来夫妻之间互相具有扶助义务,但是一方却因一些原因,未尽到扶助义务,导致另一方被遗弃的行为,常见的就是夫妻中的一方生病需要治疗,另一方却将其遗弃。

5、有赌博或者吸毒行为屡教不改的,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有不良嗜好,并且这种不良嗜好,时有发生,不论怎么沟通,就是不去改变,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痛苦,常见的就是吸毒或者赌博行为,因此只要具备这种嗜好,并且屡教不改的,都是可以认定为感情彻底破裂情形。

6、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这个我要着重说明一下,这里面需要注意两点,一点是因为感情不合问题分居的,另一点是分居必须满两年。如果是其他原因分居的,即便分居很多年,也不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合引起的分居。如果是分居没有满两年,也不算感情破裂,而且这两年必须是一个持续状态,不能是断断续续的,否则也不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7、其他情形就包括,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这个时候也会认定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所以上述几种情况,都是法院认定夫妻二人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具备其中之一,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了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都会判决夫妻二人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如果没有上述情况之一,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就是不同意离婚,此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一次起诉未离婚,第二次起诉必离婚。

       那么一些人就会问了,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我这个婚姻就离不了了吗?不是这样的,如文章开头我所讲的那样,现代文明社会,就不存在离不了的婚。记住一句话:离婚,一次未离,二次必离。那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请接着往下看。

        当我们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试图以拖着为手段阻止你离婚,而你又不能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你只需要按照如下两天途径去做:

        第一种: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时,当庭向法院申请撤诉。然后过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种情况:直接等待法院判决驳回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后,然后过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对此,很多人就有疑问了,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二次起诉吗?还有就是为什么要过了六个月那么久啊,时间短点不行吗?还有就是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我选择哪一种比较好呢?好的,接下来我逐个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二次起诉的理由。

        之所以二次起诉,完全是因为你第一次起诉时,对方不同意离婚,你也提供不了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起诉,由于对方不同意离婚,是不会判决你离婚的,等到法定期限过后,你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次起诉,无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认定感情彻底破裂,就会判决你们离婚了。这也就是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

其次,为什么是六个月,能不能提前。

       这六个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限,自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当庭撤诉或者法院判决驳回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时开始计算,六个月过后你完全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没有过六个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六个月也相当于离婚的冷静期,如果冷静期过了,你还是坚持离婚,这个时候不论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最后,选择哪种方式比较好。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具备感情破裂的证据时,是选择当庭撤诉好还是判决驳回好,其实这两种途径,没什么差别,都是婚姻没有离成的结果,选择哪一个都没问题,不过还是建议选择第一个当庭撤诉,因为与其让法院驳回你的诉讼请求,还不如自己主动撤诉,要知道自己主动撤诉后可以直接计算六个月的再次起诉时间,但是选择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话,法院还需要时间去写判决书,这个过程都是在浪费你的再次起诉的时间。

总结

       对于不想继续维持婚姻的人来说,离婚也不是什么难事,即便是对方拖着不配合,要是你坚持离婚,肯定都能离婚。只不过是需要一次起诉离婚,还是两次起诉离婚而已。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具备文章中所述的法院认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情形中的任何一个,此时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任何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当庭撤诉或者等待法院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然后等待六个月过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此时法院开庭后,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也不论是否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都会判决你二人离婚的。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来说,一次没有离成,按照我所说的去做,二次离婚时,绝对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