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股权继承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0-25
一、工商局股权继承要提供什么材料
股东死亡,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时,继承人要提交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出资证明书等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股权变更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是否参加工商年检。工商真成功规定,想转让的公司必须要参加并且通过工商局的年检否则不允许转让。
2、公司账户是否已注销。公司的账户是由法人办理的,所以想转让公司也必须由公司法人去公司银行开户行把公司的账户注销。
3、原公司员工社保是否全部停止办理。社保也是很重要的,需要停止办理员工的社保,并且不拖欠社保费用。
4、公司税务是否正常,有无欠税或者是黑名单。需要出具完税证明,要把公司的年报、税务全部缴清才能进行股权转让,如转让公司已经进去税务黑名单,需要进行处理,否则会买不出发票。
5、公司注册地址是否有警示或者有无迁移等。如果公司的注册地址或者地址的租赁时间已经到期,公司注册地址会被警示,这时候需要做个地址变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死亡,继承人继承股权,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提交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出资证明书;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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