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两个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承担?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9-07
一、民法典中两个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子女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给付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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