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一方坐牢是否可以申请终止抚养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8-26
一、《民法典》中一方坐牢可否申请终止抚养权
《民法典》中一方坐牢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方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如下:
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可知父母一方坐牢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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