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8-23
一、《民法典》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否执行其个人财产
个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但债务人生活必需财产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
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但财产是其生活必需的,不能执行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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